关于印发《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(2021年版)》的通知

栏目:更新要闻 发布时间:2021-07-15
省厅组织修订了《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(2021年版)

各市、县(区)建设局(建委)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,各有关单位:


  为健全完善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,省厅组织修订了《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(2021年版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执行。本评价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,原《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(2016年版)》(闽建筑〔2016〕42号)同时废止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1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