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求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复审处理意见的通知

栏目:更新要闻 发布时间:2020-09-27
为落实住建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精神,精简优化工程建设地方标准,促进标准更新和有效供给。

  为落实住建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精神,精简优化工程建设地方标准,促进标准更新和有效供给。近期,省厅组织省土木建筑学会和相关领域标准体系研究课题组,对全省发布实施近5年和超过5年的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梳理汇总,在与原主编单位沟通的基础上,对164项省标项目提出予以修编(109项)、废止(50项)和保留(5项)等复审处理意见。现将《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复审处理意见表》(附件)予以公布,征求全省住建行业意见,请各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、上述省标主编单位编制组和相关领域标准体系课题组提出意见建议,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书面反馈至省厅科技与设计处,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无异议。

   
    同时,为督促完成省标立项编制计划任务,对省厅2018年以前立项(闽建科〔2017〕1号、8号文)(闽建科〔2018〕2号、22号文)未完成编制任务的标准项目,拟予以废止,如主编单位要继续编制的,需提出书面说明,申请重新立项。


  联系人:陈煜林 联系电话:0591-87546719


  邹 茜 联系电话:13950417249


  附件: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复审处理意见表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0年9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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