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求《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
栏目:更新要闻 发布时间:2018-12-14
为贯彻落实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》(闽政办〔2017〕59号)要求,促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,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

各设区市建设局(建委)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,各有关单位:

  为贯彻落实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》(闽政办〔2017〕59号)要求,促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,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,根据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51129-2017),结合我省实际,省厅起草了《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征求你们意见,请认真研究,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,并于2018年12月25日前反馈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(厅产业办)。

  传 真:0591-87613711

  电子邮箱:519897863@qq.com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12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