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废止部分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的公告

栏目:更新要闻 发布时间:2020-05-08
根据《福建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闽发改法规〔2019〕555号),经研究,我厅决定废止7件规范性文件,现予以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福建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闽发改法规〔2019〕555号),经研究,我厅决定废止7件规范性文件,现予以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0年5月6日